索引號: 002986299/202503-00019 信息分類: 行政規范性文件
發文機關: 省財政廳 主題分類:
成文日期: 2025-03-12 發布日期: 2025-03-12
發文字號: 皖財資環〔2025〕208號 有效性: 有效
標??題: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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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皖財資環〔2025〕208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林業局:
為規范和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財政廳會同省林業局制定了《安徽省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林業局
????????????????????????????? 2025年3月12日
安徽省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支持全省林業生態保護和改革發展,規范和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林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以下簡稱“林業轉移支付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林業資源保護修復與改革發展、森林防火與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護地等方面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
第三條 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由省財政廳、省林業局負責管理。省財政廳負責編制年度預算,審核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下達資金預算,組織指導相關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指導市縣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省林業局負責編制林業相關規劃,組織開展項目儲備,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對可能影響資金分配結果的有關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按規定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督促和指導市縣做好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等。
第四條 市縣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分解下達、組織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管理監督以及督促部門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等。
市縣林業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儲備管理和實施,提出資金分解建議方案,負責本地區林業轉移支付資金具體使用管理監督以及預算績效管理等工作。
市縣林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對上報的可能影響資金分配結果的有關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五條 林業轉移支付資金實施期限至2029年底,到期前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林業局評估確定是否繼續實施和延續期限。
第二章 資金使用范圍和分配
第六條 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林業資源保護修復與改革發展支出。主要用于國家和省重要濕地保護修復與補償,一級古樹和名木保護,國家和省重點植物保護,國家和省重點野生動物保護、疫源疫病監測和防控、危害防控和補償,以及其他致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的危害防控和補償,林木良種培育與林草種質資源保護利用,林下經濟等特色林業產業發展,林業科技創新與推廣等。
(二)森林防火與有害生物防治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跨區域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森林防火物資儲備、森林防火隊伍建設和防火演練、必要防火設備購置,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及防治設施設備和藥械購置等。
(三)自然保護地支出。主要用于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地的生態保護補償與修復,特種救護、保護設施設備購置維護,專項調查和監測,宣傳教育等。
(四)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支持林業發展的其他重點工作。
第七條 林業轉移支付資金采取因素法和項目法相結合的方式分配。采取因素法分配的,根據不同支持內容的政策目標、任務特點選取相應的因素和權重,分類測算、綜合分配,因素主要包括工作任務、資源狀況、績效評價結果、審計和財會監督結果等,可以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和林業發展實際需要適當優化調整。采取項目法分配的,通過評審方式確定。
第八條 林業轉移支付資金不得用于樓堂館所建設、償還舉借的債務、管理機構人員經費和日常辦公設備購置及其他與林業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范圍不符的支出。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各項內容之間不得重復支持。
第三章 資金申報和預算下達
第九條 省林業局于每年7月31日前印發下一年度任務申報通知,市縣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的支持內容和重點,提前謀劃儲備項目,完善任務申報、審核、審批程序,從嚴把關。
市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本地區年度任務,按要求將工作任務量、資金需求、項目實施方案報送省林業局。
第十條 省林業局負責審核、匯總各市年度任務,根據全省林業發展規劃,結合年度預算編報要求,按照“先定任務、再排預算”原則,合理測算資金需求,申請列入下一年度預算。
省林業局根據年度預算安排情況,提出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和績效目標分解方案,按規定時間報送省財政廳。
第十一條 省財政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時限,及時審核下達資金。
第四章 預算管理和監督
第十二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并加強評價結果應用。
轉移支付資金申請時,市縣林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編制明確、具體、可衡量的績效目標,報省林業局審核匯總后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下達林業轉移支付資金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
預算執行過程中,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對林業轉移支付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和資金運行狀況進行績效監控和預算執行監管,及時發現并糾正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后,市縣林業主管部門要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省林業局對市縣績效自評情況進行審核后,匯總形成整體績效自評報告報省財政廳。
第十三條 各級財政部門、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轉結余的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涉及政府采購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林業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管理執行預算公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各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林業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相關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在使用林業轉移支付資金中存在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省林業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栋不帐∝斦d 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財政林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皖財資環〔2021〕474號)同時廢止。
安徽省財政廳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