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自然資源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協同做好不動產“帶押過戶”便民利企服務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29 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3〕11 號)要求,依托于“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深化不動產登記與金融協同,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不動產“帶押過戶”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實便民利企。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化不動產登記、交易與金融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綜合運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和金融業務創新,不斷提高不動產登記、交易和金融服務效能。各部門協同配合,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全面推行不動產“帶押過戶”便民利企服務,保障在押不動產依法轉讓,降低群眾不動產交易成本和風險,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不動產登記與交易管理、金融服務市場主體作用,持續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適用范圍
“帶押過戶”是指依據《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規定,自然人和法人名下在押不動產在未解除原抵押狀態下即可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再次抵押、發放貸款等手續,實現不動產登記、交易、資金托管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不動產登記簿已記載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不動產的約定,或者《民法典》實施前已經辦理抵押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再行辦理。“帶押過戶”主要適用于賣方不動產已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公積金中心存在未結清的按揭貸款,且當前貸款無逾期,符合貸款條件的買方以貸款方式購買的情形。
三、工作內容
(一)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常態化提供“帶押過戶”登記服務。按照《通知》規定,在確保抵押權不懸空的前提下,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與金融機構共同商定適宜本地實際的“帶押過戶”登記模式,不斷優化工作流程,按照”一件事一次辦“的原則,采用合并登記的方式辦理“帶押過戶”涉及的不動產轉移登記、抵押權轉移(變更)登記、新設抵押權首次登記、原抵押權注銷登記等業務,壓縮辦理時間,實現相關登記業務的“一窗受理、一次辦結”。2023 年底前,全省各市、縣(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均要開展不動產“帶押過戶”登記業務,及時將“帶押過戶”登記辦理流程、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向社會進行公示,實現同城同標。
(二)金融機構、公積金管理部門積極推廣“帶押過戶”業務。各金融機構和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群眾和企業開展“帶押過戶”業務。圍繞“帶押過戶”貸款業務新特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流程、制度,加快貸款業務流程改造,制定操作規程或業務指南,完善風險管控機制,及時升級改造信貸審批放款、還款結算等系統,通過設立有關資金監管賬戶、公證機構提存賬戶等方式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高效。
(三)深入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要繼續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延伸登記服務端口,探索“帶押過戶”涉及的不動產轉移登記等業務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延伸,通過“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模式和應用不動產電子證照,逐步實現“帶押過戶”網上辦、高效辦,企業和群眾在銀行網點就可一站式辦理不動產“帶押過戶”涉及的不動產轉移、抵押登記和貸款審批、放款、還款等全流程業務。
(四)切實防范業務風險。各地金融機構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開展業務,為“帶押過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同時結合自身風險管理水平,評估各地二手房“帶押過戶”業務模式匹配性,對可能出現債權或抵押權懸空及“一房多賣”等風險的情形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加強預告登記工作,通過預告登記制度,防止一房二賣,防范抵押權懸空等風險,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部門協同。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金融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房管)、公積金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各地要統一思想,深化協同、各司其職、擔當履職,扎實推進“帶押過戶”。要暢通部門會商協調渠道,定期交流溝通,規范業務運行、強化風險管控,切實保障各方合法權利。
(二)加大數據共享。不動產登記機構、住房城鄉建設(房管)、公積金管理機構和金融機構等各方應加強數據共享、業務協同,運用數字化手段,共同推進“帶押過戶”全流程線上辦理,實現“一件事一次辦”,逐步實現零接觸辦理。
(三)積極拓展范圍。各地要不斷總結同一銀行內部結算的“帶押過戶”業務經驗,進一步探索開展跨行結算的“帶押過戶”業務。在實現住宅類不動產“帶押過戶”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市要逐步向工業、商業等類型不動產拓展,實現全省范圍金融機構和不動產類型全覆蓋,常態化開展“帶押過戶”服務。除正常的不動產買賣“帶押過戶”外,鼓勵有關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便民利企原則,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探索實現不動產贈與、夫妻(父母與子女)間份額轉移、離婚析產、繼承、司法裁決過戶等導致權屬發生轉移情形下“帶押過戶”。
(四)加強宣傳推廣。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務窗口、新聞媒體等多渠道做好“帶押過戶”模式政策解讀、服務指引,讓群眾、中介機構等知曉并充分了解“帶押過戶”登記和金融服務舉措。各部門要形成便利化規范操作,做好人員業務培訓和客戶宣講等工作,積極引導客戶在銀行的集成服務延伸點一站式辦理“帶押過戶”。
各市不動產登記機構聯合相關部門積極推進落實本區域不動產“帶押過戶”工作,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部門及時會商解決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