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定管理規定》的通知
建標〔2018〕114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城鄉規劃建設委),各行業主管局,廣德縣、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為規范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定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安徽省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我廳組織制定了《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定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關于印發〈安徽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標準設計圖集編制程序(試行)〉的通知》(建標〔2011〕116號)同時廢止。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