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財政局 銅陵市鄉村振興局 銅陵市發改委 銅陵市民宗局 銅陵市農業農村局 銅陵市林業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財政局、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民宗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根據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保持過渡期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
(二)基本原則。
總體穩定。圍繞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繼續通過原有資金渠道鞏固“三保障”。堅持銜接資金管理辦法不變、主管部門不變、分配方式總體穩定、支持重點進一步聚焦,穩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促進帶動就業,力爭過渡期內脫貧人口收入增速高于當地農民收入平均增速。
突出重點。突出重點內容,推動幫扶產業提檔升級、提質增效。突出重點群體,優先支持監測對象、脫貧戶增收。聚焦短板弱項,繼續支持彌補農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和急需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設施項目。
聚焦關鍵。加強系統謀劃,緊緊圍繞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縣域富民產業,支持全產業鏈的關鍵環節,解決產業提檔升級的關鍵制約。創新資金分配使用方式,強化生產經營主體的引領帶動作用,提升到人到戶項目的幫扶實效。
壓實責任。發揮縣(區)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在督促強化資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領導作用。壓實縣(區)級主體責任,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資金項目指導監督管理責任,凝聚資金使用管理合力。聚焦項目儲備、項目實施、績效管理等重點環節,提升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水平。
二、突出資金支持重點
(一)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
逐年穩步提高中央、省和市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的比重,支持各地以產業發展規劃為引領,重點支持具有較好資源稟賦、良好市場前景、帶動增收能力強的特色種養業,延伸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和以農業產業為主體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統籌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業。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以促進全產業鏈發展、產業集聚發展為方向,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促進產業提檔升級。支持推廣良種良法和先進生產加工技術,購買技術服務。支持建設用于具體產業項目的農業生產配套設施,以當地農產品為主要原料供應的加工、產地冷藏保鮮等產業配套設施,鼓勵建設標準化生產、加工、倉儲基地。支持農產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產銷對接,促進解決“賣難”問題。
(二)支持必要的基礎設施補短板
扎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根據城鎮和村莊布局分類,支持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編制村莊規劃,重點支持因地制宜補齊農村供水設施短板、穩步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許適當安排資金改善影響群眾基本生活條件的村(農場、林場)內道路、橋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各級銜接資金支持的村內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要避免與其他渠道安排的資金重復。
(三)統籌兼顧非貧困村均衡發展
要統籌兼顧脫貧村和非貧困村的實際情況,加大對條件相對落后的非貧困村支持力度。縣(區)可統籌安排不超過30%的中央財政銜接資金支持非貧困村發展產業、補齊必要的基礎設施短板,及縣(區)鄉村振興規劃相關項目。省級及以下各級財政銜接資金用于非貧困村的具體比例,由縣(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縣(區)要加強調研摸排,精準掌握非貧困村發展存在的短板弱項,合理配置資源,推進非貧困村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促進均衡發展。
(四)統籌支持促進增收的其他相關領域
縣(區)可利用銜接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脫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貼息、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到幫扶車間就業,優先聘用監測對象等從事公益崗位,幫助就業創業增收。可對跨省就業的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對象)適當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促進脫貧勞動力穩定轉移就業。對符合條件的脫貧家庭(含監測對象)安排“雨露計劃”補助,幫助提升就業能力。各地可利用銜接資金(少數民族發展任務)支持少數民族手工業等特色產業發展;利用銜接資金(欠發達國有農場、國有林場鞏固提升任務)支持發展農場、林場的特色優勢產業,挖掘開發優勢資源。
(五)杜絕用于負面清單事項
縣(區)要嚴格按照《銅陵市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細則》規定的用途安排使用銜接資金,不得將資金用于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無關的支出,包括:單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修建樓堂館所、各種工資獎金津貼和福利性補助、償還債務和墊資等。低保、醫保、養老保險、臨時救助等有穩定、固定資金渠道的綜合保障措施,教育、衛生、養老服務、文化等有相應資金渠道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按原資金渠道予以支持保障,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工作經費通過各級部門預算安排。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申報銜接資金項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機構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將財政補助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
三、優化資金支持方式
(一)創新資金支持方式。
在產業發展方面,縣(區)可創新資金使用方式,根據產業類型和支持環節論證選擇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重點產業、重點環節。銜接資金要優先保障到人到戶項目的資金需求,重點支持監測對象、脫貧戶發展生產增收。通過完善獎補政策設計,引導其擴大種植養殖規模、應用良種良法、調整優化生產結構等,提高家庭經營性收入。鼓勵順應產業發展規律,立足當地優勢資源稟賦,統籌支持產業發展的各渠道資金,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和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壯大縣域富民產業,讓農民群眾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縣(區)可因地制宜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實施項目建設,具備條件的可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群眾就地就業。允許縣(區)在科學規劃、統籌謀劃的基礎上,采取分領域推進的方式,解決符合資金用途的一兩項突出短板,看準一件抓一件;或者統籌相關領域資金,集中連片改善村內基礎設施條件,確保建一個成一個。銜接資金支持的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要根據發展水平、發展階段合理確定建設標準,杜絕形象工程。
(二)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發揮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引領帶動作用,建立健全聯農帶農富農機制。依托上述主體實施的產業項目,財政投入資金應優先形成固定資產,并通過合同、方案、協議等形式,明確土地流轉、就業務工、帶動生產、幫助產銷對接、資產入股、收益分紅等利益聯結機制,帶動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避免簡單入股分紅,確保群眾充分受益,并向監測對象傾斜。
(三)規范資金使用方式。各地在不違反資金管理辦法的前提下,利用中央、省和市級銜接資金支持上述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之外的產業項目,要更加充分做好可行性論證、支持方式比選,確保資金使用效益。依托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實施的單個項目投資規模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盡職調查。
四、完善健全項目管理
(一)建立健全項目庫。銜接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選擇。強化入庫審核,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業開展項目庫建設,編制項目入庫指南,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論證把關作用,推動項目庫共建共享、共管共用。嚴格落實公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各地應高度重視項目儲備工作,按照村申報、鄉審核、縣(區)審定原則,當年第四季度要完成下年度項目申報、評審和入庫,避免出現“錢等項目”現象。探索建立項目入庫市級預審制,在項目入庫前,縣(區)鄉村振興部門要將經評審擬入庫項目上報市鄉村振興局,市鄉村振興局會同市財政、發改、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開展聯合預審,重點審核入庫項目績效目標、投資規模、產業項目資金占比、依托生產經營主體實施的單個投資規模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盡職調查開展情況和聯農帶農機制建立情況等,縣(區)應將市級預審結果作為項目入庫的重要依據,切實提高入庫項目質量。同時,縣(區)項目庫建設質量作為市級分配資金重要依據。應對疫情災情等突發事件影響急需實施的項目,可適當調整入庫和公告公示環節,及時納入項目庫優先實施。入庫項目實施動態管理,有進有出,3年未執行的項目自動出庫,再次入庫按照新項目辦理。
(二)嚴把項目入庫質量。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按程序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和報批。項目單位提交項目申請時,應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明確建設內容、投資概算、預期績效目標、利益聯結機制、實施期限等。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對照入庫要求審核,確保入庫項目質量,資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啟動。分配到縣(區)銜接資金支持的項目,由縣(區)鄉村振興部門統一匯總報縣(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或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市級實施的項目參照縣(區)級項目管理要求,按規定履行報批程序后,一并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管理。在項目申報、評審、批復各環節,嚴格落實公告公示要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夯實項目施工準備。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年度資金安排,商財政部門及時制定年度項目實施計劃。對于納入年度實施計劃的項目,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提前做好項目開工準備。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時,要加強銜接資金與其他財政資金的統籌,同一項目整合不同渠道資金實施的,須在實施方案中明確說明,并區分不同資金的具體支持內容,避免交叉重復,不得利用中央、省、市級銜接資金承擔明確由地方履行的支出責任或者承擔的配套資金。年度預算批復后,需要進行政府采購、招投標的要抓緊開展,除框架協議、網上商城采購以及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外,要按照政府采購、招投標意向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公告發布前30日規定,倒排工期予以實施。符合規定的村莊小型建設項目可施行簡易審批,對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可以不進行招標。加快前期工作進度,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節。
(四)確保項目有序推進。項目具備施工條件后,項目實施主體要抓緊抓好實施工作,原則上要在明確的實施期限內完成,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實施內容,確需變更的要按規定及時履行審批程序。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抓好項目實施工作跟蹤督促和質量監督,科學制定工作計劃,明確節點任務,推動項目按計劃如期實施,完成后及時做好項目驗收報賬工作。
五、切實強化銜接資金管理
(一)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規定及時將本級使用的資金匹配到具體項目,財政部門根據實施進度及時辦理資金撥付,縣(區)不得為了抬高支出進度“以撥代支”。要規范列支銜接資金,銜接資金原則上在“21305”科目列支,并嚴格按照銜接資金管理辦法使用管理。市級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每月調度本部門項目實施和銜接資金支出進度,各縣(區)行業主管部門應于每月5號前將上月項目實施進度和銜接資金支出進度情況報送市級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在項目推進重點環節或重要施工季節,根據需要適時開展專門調度。市鄉村振興局會同市財政局將對推進慢的銜接資金項目予以通報,必要時提請市委市政府予以約談,并提請列入市政府督辦事項。
(二)落實全面績效管理。各相關主管部門承擔項目績效主體責任。落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鏈條。強化績效目標管理,銜接資金支持的具體項目,事前應明確項目績效目標,未明確績效目標的項目不得安排預算。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市財政局將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申請項目、資金分配的依據。落實資金項目管理各環節的公開公示要求,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三)開展信息化監督。一是納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2022年起,各級銜接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范圍,縣(區)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做好2022年財政資金直達工作的通知》(財辦[2022]12號)要求,規范銜接資金管理,扎實做好預算一體化系統與直達資金系統匹配工作。二是防返貧監測系統。縣(區)發改、農業農村、林業等行業主管部門要與鄉村振興部門做好對接,及時將銜接資金和項目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做到賬實相符。市財政局將會同市鄉村振興局比照省級做法,對兩個系統比對分析,對支出進度慢、資金項目信息錯誤多的地方進行通報。
(四)加強資金監督管理。要貫徹“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持續加強作風建設,充分發揮紀律、審計、行業和社會等監督作用,對貪占挪用、違規使用銜接資金等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同時,要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在銜接資金支持產業發展中落實好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市財政將會同各相關部門開展跟蹤督促和調研,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銅陵市財政局 銅陵市鄉村振興局
銅陵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銅陵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銅陵市農業農村局 銅陵市林業局
2022年6月29日
信息公開屬性: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