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等三項技術標準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務)局,廣德、宿松縣(水利)水務局,廳直有關單位: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 176-2007)、《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 223-2008)等技術標準,結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設實際,我廳組織編制的安徽省地方標準《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DB 34/T 2289-2015)、《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規程》(DB 34/T 2290-2015)及《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DB 34/T 2291-2015)已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并于2015年3月3日正式實施。現就實施上述三個標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近期新開工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測工作嚴格執行DB 34/T 2289-2015、DB 34/T 2290-2015以及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小型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參照執行。新開工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工作嚴格執行DB 34/T 2291-2015以及現行有關標準。
二、各有關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監理、施工及檢測等從業單位要及時學習、掌握新標準的內容和要求,嚴格執行新標準。
三、各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要做好三個新頒布標準的宣貫工作,加強新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在工程建設實踐中注意總結和積累資料,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函告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
安徽省水利廳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