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印發《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新《標準》的頒布執行,標志著土地整治專項資金預算管理的技術標準日趨完善,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工作又邁上一個新臺階。就新《標準》出臺背景、修訂等情況,記者近日采訪了國土資源部財務司司長賴文生。
記者:請問為什么要出臺這個新《標準》?
賴文生: 2005年4月印發的原《土地開發整理預算定額標準》在加強土地整治項目預算管理,規范土地整治項目預算的編制和審查,確保土地整治項目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土地整治工作的快速推進,在實踐中逐漸出現了一些問題:
一是原《標準》與當前土地整治工作需要不適應。近幾年,土地整治工作快速推進。從整治的內涵來看,土地整治逐步從單純的農用地整理向農用地、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轉變,從分散的土地整理向集中連片、實施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設方式轉變,從單純的補充耕地為目標向數量和質量并重、提高耕地綜合產能、建設生態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多目標轉變;從資金規模來看,項目投資規模由2008年前的幾千萬元,擴大到現在的幾億元,部分重大工程的投資規模達到了幾十億元。總體說,當前土地整治工作對定額標準的合理性、科學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原《標準》與當前經濟發展水平不適應。原《標準》是以2002年價格指數、建設標準和全員勞動生產率為基礎制定。它所反映的生產力水平、消耗指標已不能準確反映當前的實際情況,主要表現在:人工預算單價與市場價格差距較大,機械使用費偏低,定額子目缺項,計算標準欠合理等方面。
三是原《標準》與“十二五”土地整治的任務不適應。黨中央和國務院明確了今后一個階段土地整治工作的目標和任務。“十二五”期間,國土資源部將以土地整治專項資金為主體,引導和聚合相關涉農資金,圍繞4億畝旱澇保收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目標,以建設500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示范縣,新建5000處萬畝集中連片保護示范區為抓手,完成一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土地整治示范省份建設。要完成如此重大而艱巨的任務,迫切需要有一個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標準》,以規范項目資金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這是高效、規范、有序推進土地整治工作的基礎。
記者:新《標準》修訂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還有哪些工作計劃?
賴文生:《標準》的重新制定歷時4年時間。2008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成立了《標準》修編課題組,具體由部財務司牽頭,會同財政部綜合司、經濟建設司、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等單位,聯合高等院校、水利、交通、電力、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家,經過基礎資料收集、數據匯總分析、定額水平測試、征求意見、專家評審、修改完善等諸多環節。2011年10月份,修訂后的《標準》通過專家評審驗收。
下一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還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土地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適時對國家標準做出修訂。
為了增加新《標準》的可操作性,提高指導性,在印發新《標準》的通知中明確了“對國家預算定額標準中未涉及的項目建設內容,各地可根據本地土地整治工作實際情況,制定省級補充定額標準,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記者:新《標準》主要在哪些方面作了調整?
賴文生:本次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臺班費定額》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規定》均作了修訂:
一是調整了人工預算單價。根據近幾年人工工資水平的變化及國家政策調整情況,對人工預算單價進行了調整,以六類區為例,甲、乙類工由原來的26.4元/工日、15.89元/工日,調整到現在的51.04元/工日、38.84元/工日。通過調整,能基本符合現行工資水平。
二是明確了主要材料限價計費。近幾年,建筑材料價格上漲幅度較大,部分材料價格漲幅較制定《標準》時價格水平超過一倍。經測算,材料費在土地整治項目投資中占40%左右,材料預算價格變化對施工管理費用、計劃利潤影響較大。同一時期材料價格在不同地方乃至同一地方不同項目中差異非常大,材料預算價格的差異,引起了不同項目間管理費及計劃利潤的失衡,即同樣的工程任務,施工管理費用、計劃利潤在不同項目間產生較大差異。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次修訂對鋼筋、水泥、汽油、柴油等11種主材進行了限價,即材料價格超過限價部分只計取材料價差和稅金,不再進行其他費用的計取。
三是完善了相關費用的構成和計取。根據國家現行的政策規定和具體費用預算執行情況,對可行性研究費、規劃設計與預算編制費、監理費、業主管理費、招標代理費、不可預見費等費用的計算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了調整;取消了重大工程規劃編制費、定額測定費等費用;增加了安全施工措施費、工程復核費等費用。調整后的費用構成和計費方法更加科學,更符合土地整治工作需要。
四是調整了項目劃分。本次修訂后,一級項目由4個調整為5個,即由過去的土地平整工程、農田水利工程、田間道路和其他工程調整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體現了土地整治由單純增加耕地數量向數量、質量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多目標的轉變。同時與土地整治項目工程建設標準等其他標準間的銜接更加緊密。
五是補充、修訂了定額子目。本次修訂,我們將在土地整治項目中已廣泛應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進行了定額子目補充,增加了35個,有利于準確體現項目施工工效水平。同時對《標準》在試用中發現的100余處錯誤進行了更正。
六是優化了預算表格。根據土地整治項目招投標工作中“工程量清單報價”的需要,從加強項目預算管理的目的出發,對預算表格進行了優化,合并了相關表格,增加了工程施工費單價表等。
記者:您對新《標準》的總體評價是什么?新《標準》的作用將體現在哪些方面?
賴文生:總體講,新《標準》更科學、合理,符合實際情況,對夯實土地整治項目預算管理的基礎,保障土地整治工作的規范、有序推進將發揮重要作用。
具體講,新《標準》的頒布、執行,一是將促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設的順利推進。本次修編,結合土地整治工作的實際情況,對費用構成和費用計取進行了調整,為項目的組織協調、工程質量管理、耕地質量等級評定等提供了經費保障。二是將促進土地整治項目預算編制更加科學、合理。本次修編,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對人工、材料、機械等基礎單價及項目劃分等進行了修訂,將促進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在土地整治項目中的應用,促進合理確定施工組織方案,提高預算編制、評審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三是將加強對項目招投標工作指導作用,促進招投標工作規范進行。本次修編,對預算表現形式進行了調整,滿足工程量清單報價的需要,使預算編制與工程招投標緊密銜接,有利于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規范化和竣工決算的順利進行。四是將促進土地整治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更加規范、高效,推動土地整治工作又好又快發展。